平罗:强化“四个突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自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平罗县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突出调研指导,提升治理成效。组成两个督导组,紧紧围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环节关键内容,通过座谈交流、查阅会议纪要等方式,对全县13个单位(部门)及3个乡镇、2个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现场解答问题30余个,收集梳理专项治理疑点问题8个,对一些难以答复的问题,分别报送区市专治办,请示上级发改、财政部门后统一回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突出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建立内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行业、领域治理方案,在配合做好录入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基础数据。目前,行政监督部门对2017年至2020年底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已梳理完成,为下一步审核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打下了基础。
突出关键环节,深挖问题线索。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公开举报方式,广泛接收问题线索,设立专项治理专栏,发布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便于各自查主体全面掌握自查要求,确保分类定性准确、处理政策界限明确,做到全面检查不漏项,存在问题不放过,凸显治理成效。
突出责任落实,强化担当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压紧压实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各个环节,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每一阶段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