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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以高质量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效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杨汶翰 发布时间: 2026-08-20 09:05:00     字体: [] [ ] [ ]
2026-08-20 09:05:00

  平罗县纪委监委将高质量案件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通过定标准、抓重点、强整改,系统打造全链条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推动办案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立规明尺,筑牢评查根基。坚持制度先行,系统梳理影响案件质量的薄弱环节与风险节点,按照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执行到位五大维度,形成覆盖全流程的精细化评查框架,确保评查时各环节同标同尺、不打折扣。同时,成立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评查小组,为评查同标同尺打牢地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靶向施评,深挖案件病灶。突出问题导向与精准核查,先后开展4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聚焦集中整治案件、领导包抓案件、立案后免予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等重点案件,实行“承办部门先行自查、评查小组逐卷复查”的双重评查机制,对每起案件办理全程进行深度体检。同步建立问题清单与销号台账,督促承办单位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将评查暴露的“失分项”转化为质量优化的“发力点”。截至目前,累计评查案件292件,排查并整改问题454个。

  纠建并举,固化长效成果。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审理室切实扛起整改督促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汇总梳理问题清单,细化问题台账,点对点向各办案单位通报反馈,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倒逼整改落实。同时针对评查中暴露的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制发《工作提示》,督促各案件承办部门、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对照自查、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口”。截至目前,累计汇总梳理《问题清单》4期,下发《评查通报》和《工作提示》各2期。

  

【编辑】:杨汶翰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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