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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监察新规赋能纪检铁军 三项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黑梅花 发布时间: 2025-09-18 11:10:00     字体: [] [ ] [ ]
2025-09-18 11:10:00

  2025年6月,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以来,不仅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新的法律工具,更带来了办案效率与质量的双重提升。平罗县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立足办案需求,坚持措施运用。截至目前,采取监察强制措施强制到案2人,管护3人,责令候查5人,为委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坚持一体学习贯彻,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平罗县纪委监委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我的业务我来讲”、以案代培、以训促学等方法,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必修课内容,委机关通过“常委会带头学+干部大会集中学+科室内部学”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全文传达学习,系统解读修改、增加相关内容的核心要点,切实提升参学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质效。

  坚持新措施精准应用,办案效率大幅提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增加了强制到案、责令候查和管护三项措施,解决了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部分被调查人经通知不到案、逃避调查等现实难题。强制到案措施赋予监察机关依法强制被调查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权力,管护措施防止其串供、毁证或发生其他妨碍调查行为,责令候查则要求被调查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如实配合调查,这些举措不仅强化了监察执法的刚性和权威性,而且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规范性,是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的重要制度保证。

  坚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为筑牢规范用权的“防火墙”,案管室强化全周期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强化内控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梳理了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监察措施的审批权限,形成清晰的审批权限一览表,推动案件查办、措施使用提质增效。目前,随着新措施的精准应用和严格监管,监察机关处置线索数量同比增长104%,立案审查调查数量同比增长8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增长29.2%。通过新增数据,体现出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持续提升。

【编辑】:黑梅花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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