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全程监督护航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
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平罗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程监督,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靠前监督凝聚合力,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平罗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在前,确保各方责任落实到位。聚焦“三资”精准监督。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纳入重点监督清单,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由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精准清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审计检查整治。督促人员高效配备。组建专项监督组,对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检查等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人力保障到位、工作推进有力。汇聚力量严把财务关。督促专班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经营管理活动量较大,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村开展专项审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从资金到人员力量得到有效保障。针对乡村业务人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举办乡村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班2期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乡村干部“三资”管理能力和水平。
精准监督摸清家底,靶向发力查摆问题。平罗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完成经营性资产资源摸排。建立台账及时监测。围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关键环节,督促建立资产管理使用台账,并全部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平台,落实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统计分析和预警监测功能,设置预警指标值,及时对预警信息跟踪分析和处置,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形成原因,制定化解措施和计划。压实责任不留死角。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乡村自查、县级专项检查、县委提级巡察和委托第三方审计检查的方式,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债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找准问题,做到144个村全覆盖。指导摸排闲置资产。指导各乡镇对近年来形成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村集体荒地资源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摸排。黄渠桥镇通过对扶贫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闲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资源资产管理台账,对经济合同和资源发包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3份。头闸镇指导各村对土地资源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共规范土地承包合同16份,清理多占土地260余亩,追缴承包费26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9个乡镇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摸排清理工作,共摸排经营性资产845宗;发现合同管理不规范5宗,拖欠承包费租金170宗,资源性资产58023.16亩。完成灵沙乡、头闸镇、高仁乡等9个乡镇45个村财务账簿、记账凭证、资金流水等资料的全面核查,共审计资金总额1.26亿元,发现财务不规范支出600笔3575.17万元,发现财务公开不及时、资产管理不规范等6个方面88个问题。
全程监督抓好整改,标本兼治提升质效。清查中,平罗县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跟踪问效促整改。县纪委监委将问题整改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全程跟踪问效。针对发现问题,督促专班认真分析研判,全部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意见书》及时向相关乡镇反馈审计报告和问题清单,要求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对暴露出的管理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确保同类问题全面清仓见底。线索查处强震慑。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纪违法案件63件,已办结36件,正在办理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次,组织处理29人次。完善制度建机制。督促修订完善《平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审批、财务公开、资产清查等21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运营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平罗县纪委监委通过全程监督,有效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三资”管理规范有序,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