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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以“审理+”工作模式 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孙楠 发布时间: 2025-05-10 15:07:00     字体: [] [ ] [ ]
2025-05-10 15:07:00

  “这个案子在证据上还有欠缺,定性和条款适用上还不准确,建议你们进行补充和修改。”平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意见时提到。

  2024年以来,平罗县纪委监委紧扣案件质量“生命线”,加强审核把关,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做到案件查办质量更高效、集中整治成效更明显。

  “审理+精查细看”,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落实“二十四字”办案要求,重点把好“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六道关口,对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各程序进行全面审核,狠抓案件程序、审批权限、事实认定、涉案财物、条款适用等环节,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并督促整改,确保案件质量零隐患。截至目前,案件审理室累计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补证意见200余条。

  “审理+沟通会商”,凝聚办案合力。对内强化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协商,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对象,严肃审核处理环保、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腐败案件,对存在的分歧问题加强研判,确保案件质量;同时,践行办案一盘棋理念,坚持靠前服务,充分利用个案咨询、提前介入审理等方式进行多重把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提前沟通、提前介入阶段。对外加强与检法部门的衔接协作,会商研讨案件疑难问题,力争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为顺利移送和审判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审理室提前介入案件9件9人,均顺利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审理+易错提示”,提升工作效率。紧跟执纪执法新要求,汇总办案实践中易发、多发典型问题,编印《审理业务参考》和“典型案例大家学”,切实在程序和实体方面发挥好典型案例指导作用。针对业务咨询和案件查办中存在较为普遍和共性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以工作提示的形式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下发各协作区,以解决办案中模糊不清、反复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已下发《审理业务参考》和“典型案例大家学”各4期,《审理工作提示》10期。

【编辑】:孙楠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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