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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以“规范”保质量提升办案“精准度”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黑梅花 发布时间: 2025-03-04 15:49:00
2025-03-04 15:49:00

  “什么情况下适用纪委监委谈话措施,什么情况下适用纪委谈话措施,什么情况下适用监委谈话措施,不同职级、类型的人员如何进行签批,谈话呈批表如何规范制作,组织处理要给哪些部门送达……”,平罗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将2024年办案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问以及委机关多轮次案卷质量评查中发现有关文书签批与制作不规范方面的问题进行汇总,逐一解答。

  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的相关文书,尤其是对外送达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不仅是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也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提升文书质量,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平罗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文书的起草审核与审批工作,将“全周期管理”理念和方式运用于文书制发工作中,案管室通过“三查一问”(一查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基础法规,二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三查上级部门制发的案卷参考模板,询问办案人员在文书制发中的疑问),向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下发工作提示单28份,内容涵盖报告撰写、文书制作、谈话审批等方面,以单促改,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下一步,平罗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我的业务我来讲”为依托,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重点、难点和堵点,对准执纪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常态化开展理论、业务等知识学习,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精准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编辑】:黑梅花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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