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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出台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实施方案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许彬彬 发布时间: 2024-04-17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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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5:02:00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质量,不断增强执纪执法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能力,2024年初,平罗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平罗县纪委监委2024年执纪执法工作评查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平罗县纪委监委已开展1轮次协作区自查、委机关互评工作,印发执纪执法工作评查情况的通报1份。

  该方案要求,执纪执法评查工作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负责,每月精心准备集中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平罗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评查的通知》,抽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精干力量成立案件评查专班,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在具体实践中采取评分制。建立“评查—反馈—通报—整改”机制,采取“自评+集评+复核”三位一体的评查模式,对每月25日前办结案件开展评查。同时,以抽查案件的方式对前一月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为避免评查流于形式,深化评查结果运用,案件审理室还根据月度评查情况,每月印发一期《执纪执法工作评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列出《优质案件名单》和《后进案件名单》,激励成绩较好的科室(单位)再接再厉、更进一步发挥好带头和示范作用,勉励评选成绩靠后的科室(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指出的问题,深刻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推动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评查过程中,我们重点围绕聚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方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过程中还注重发现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中的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让大家共同学习,达到了已查促改、已改促提的作用。”平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编辑】:许彬彬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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