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制定文书模板 规范推进“乡案县审”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孙楠
发布时间: 2024-01-26 14:39:00
2024-01-26 14:39:00
“这套审理流程非常实用,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对我们规范文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有很大的帮助。”某乡镇纪委书记高兴地说。
近日,平罗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平罗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在对近年来“乡案县审”工作总结梳理的基础上,修订了23种审理文书模板,为乡镇纪委办案提供参考,保障“乡案县审”规范推进。
此次修订以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标准为根本遵循,从形式审核、移送审理、成立审理组阅卷、审理谈话、撰写审理报告、制作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等环节对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要求乡镇纪委提高规范化办案意识,认真落实案件查办、审理、处分执行主体责任,严格文书模板运用,为“乡案县审”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县纪委坚持“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的原则,在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乡镇办理案件进行指导把关的基础上,由案件审理室成立“乡案县审”审理组,扎实开展协审工作,保障乡镇纪委案件质量。
“制定‘乡案县审’文书模板,是推动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抓手,是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有力举措。”平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编辑】:孙楠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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