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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做有“温度”的审理谈话

稿件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作者:马杰 发布时间: 2020-09-28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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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16:41:00

  “是你们让我打开了心结,消除了顾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我有什么想诉说或想咨询的,能不能再来找你们说说?”在不久前的一次审理谈话中,违纪人员姚某某对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说到。

  今年以来,平罗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审理谈话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探索创新审理谈话新模式,不断提升执纪审查效果。

  在开展审理谈话前,结合谈话对象工作履历分析违纪发生的原因,深入细致地了解案情,有针对性地做好谈话前准备,对审查调查阶段违纪违法事实见面时,提出异议的谈话人员,对其所异议的问题,予以详细记录,再次细化核实,确保谈话地顺利进行。

  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正面引导。将每起案件的审理谈话,作为充分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员申辩权力的根本遵循,在进一步核实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申辩,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权利,对合理的陈述、申辩和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做出解释和说明,让被审理谈话者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帮助分析,做好疏导。根据被谈话人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帮助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引导被谈话人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带来的危害和不良影响。加强对被谈话人的教育引导,疏导化解被谈话人不良情绪,让每一次的审理谈话都带有温度,促其直面错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听取被谈话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切实消除思想顾虑,并帮助被谈话人充分认识组织的处理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教育、挽救和保护,从而促其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今后工作,从而真正达到挽救干部的目的。 (马丽娟)

【编辑】:马杰
【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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